基建处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基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校内外有关单位(部门)完成基本建设重大事项的论证,为学校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3.制订基本建设目标、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
4.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办理基本建设相关手续。
5.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外围关系及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6.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
7.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做好工程的定位、放线,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
8.负责编制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合同或协议。
9.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考察、认定、验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管理。
10.负责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支付,工程变更、签证的处理,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审计、财务决算。
11.负责基本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工作。
12.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1.做好部门总结计划、文件报告的撰写收发、网站维护、宣传接待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2.对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改委、渭南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渭南市人防办、渭南市建设局等政府审批部门,做好常规业务办理。
3.负责国家重大项目库、陕西省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渭南市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等政府部门数字化平台的项目填报工作。
4.对接相关部门,跟踪落实征地拆迁,手续办理,外围关系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5.负责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形成会议记录、纪要并分发。
6.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建设项目预算编制、立项审批、备案及过程监督等数据资料。
7.负责部门自行采购有关建设工程、设备、服务等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会签等工作。
8.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阶段提出项目需求。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2.参与设计图纸的技术和功能审查等工作,确保满足学校使用要求。
3.起草各类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的招标、合同等技术文件。
4.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变更签证等,并报主管处长。
6.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环境污染、特殊气候、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7.监督各方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学校制度进行施工。
8.负责组织对施工中的关键节点、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价。
9.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10.督促监理单位履行职责,做好监理、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