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处长
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基建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
工作任务。
3.制订、实施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组织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并实施。
4.组织编制基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负责完成各项目教育厅立项、发改委审批工作。
5.负责基建工程的前期征地拆迁、人防审批、规划许可、竣工备案等工作。
6.审定各工程、设备、服务等项目招标文件,依法进行招、投标工作;审定各项目合同文件。
7.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与安全的监督等施工管理工作,签署工程款拨付、变更签证等经济文件意见。
8.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工作,负责向审计部门报送工程决算审计资料。
9.负责本部门的廉政建设、业绩考核、职务任免建议等日常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