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基建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2.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3.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立项、方案报批、地质勘察、图纸审查、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各项前期有关手续,依法组织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
4.做好新校区项目用地的征地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外围关系及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做好工程的定位、放线、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
6.负责编制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合同或协议。
7.负责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的考察、认定、验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
控制管理。
8.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支付,工程变更、签证的处理,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审计、
财务决算。
9.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工作。
10.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11.做好基本建设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
12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