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新校区建设管理职责与制度
(修改后 试行稿)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
2011、10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职责
第三部分 工作程序
第四部分 管理制度
第五部分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机构设置
新 指 部:指挥长 副指挥长 总工
综 合 部:部 长 干事两名
工 程 部:部 长 土建工程师 水暖电工程师 干事各一名
材料设备部:部 长 干事三名
第二部分 部门职责
一、综合部
1、负责新校区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用,后续征地和建设项目前期规划报建工作;
2、负责与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3、参与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参与拟定重要经济合同或协议;
4、负责新校区基本建设建档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相关移交工作;
5、负责指挥部日常的收文、发文、接待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指挥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汇报工作;
6、负责组织策划新校区建设宣传报道、编制新校区建设大事记工作及新校区网站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挥部车辆及办公用品调配工作;印章保管和用签工作;
8、做好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及日常开支经费管理工作;
9、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和监督以及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工作;
10、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帐务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财务信息;
11、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度与审计报告,负责工程价款结算工作;
12、参与编制竣工项目的财务决算,做好投资完成的确认、转销及资产的交付使用工作;
13、做好新校区建设资产管理工作;
14、协助工程部处理工程施工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部
1、熟悉和贯彻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规,做到依法管理工程;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负责协调整个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6、决策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7、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
8、对不合格工程的整改方案进行审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确认;
9、组织并参加所有工程的各项验收工作;
10、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移交工作;
11、负责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的管理;
12、负责组织工程中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的技术论证、审核工作;
13、配合工程审计部门进行工程数量的审定;
14、负责工程项目保修期内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追踪服务,落实保修事宜,签署保修金支付意见;
15、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处理;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材料设备部
1、负责材料设备的市场调查、招标、合同谈判等具体工作;
2、按材料设备合同负责催货、运输、验收、支付、仓储、保修;
3、负责对进口物资的报关、商检;
4、办理乙供材料价差签证;
5、监督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情况;
6、负责材料设备档案(包括合格证、说明书、随机技术文件、运转记录等)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负责加工材料设备的管理;
8、负责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管理;
9、负责审核施工材料的选用和对材料供应商的考察认定;
10、负责组织工程中新材料的技术论证、审核;
11、会同相关部门参加设备试运行;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第三部分 工作程序
为完善基建工程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各项工程顺利进行。现明确 “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工程付款、材料招标、合同审签、工程结算”等六个程序。
一、 设计变更程序
施工单位提交联系单―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甲方现场工程师签署意见―工程部部长签署意见―总工签署变更意见―设计院签字确认或出具变更通知单―综合部登记、存档,并发放到项目监理和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项目监理发放到施工单位执行。
甲方提出设计或图纸变更时:工程部部长提出建议―总工签署意见(涉及增加费用数额较大时副指挥长签字后报指挥长同意)―设计院签字确认―综合部登记、存档,并发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监理―项目监理发放到施工单位执行。
1.时限要求:
施工单位应在该变更部位施工前一周提交工程联系单,监理工程师审签不超过一天,工程部、综合部两天内审签会签完交总工,总工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派专人送设计院,设计院出具正式变更单,收到变更单当日由资料室直接发至监理和甲方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当天发给施工单位执行。
甲方拟提出变更时,应于一周前通知施工单位,并抓紧办理变更手续,不得影响正常施工进度。
2.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变更部位和相应图纸编号;要求变更的原因;建议变更的方案;变更后产生的费用变化和估计工程量。
3.一般性变更(包括材料等强代换、装修工程的局部修改不影响结构时)所发书面变更必须采用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工程变更通知单统一格式,并由工程部部长、总工签字认可,否则,变更无效。
4.设计单位、新指部工程部所发变更以及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联系单各自编号。
5.凡对建筑功能、结构形式、规范、标准、造价有重大影响的变更,新指部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院汇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实施。
6.使用部门提出使用功能上的变更,由该部门提出正式书面报告,各专业负责人审核其可行性,报总工审核。如涉及增加费用,须由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工程现场签证程序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工地代表、学院审计处代表共同签字确认→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总工签字复核→资金额在10万以内副指挥长签字→资金额在10~50万元以上指挥长审签→资金额在50~100万元资金额院务会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由党委会研究决定→返回施工单位(审批权限执行学院新校区相关文件)。
(一)工程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拟建工程场地现状:现场实测地面标高,绘制现场标高方格网络图。
2.土方工程:基础开挖普探后需处理问题坑方量及回填量,余土外运及内倒土方量,挖运土使用机械种类。
3.垃圾外运:现场地面及地下开挖的无法用于回填的垃圾土,须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相应的测量图。
4.地下障碍物处理:管道影响施工,须保护或予以拆移而发生的工作量。
5.地面障碍物处理:地面永久或临时建筑物由于基础开挖影响安全采取的保护性或临时设施的拆除、迁移。
6.非施工原因造成现场工程变动,对已发生的原图纸工作量按实予以签证。
7.特殊条件下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
(二)工程现场签证的有关事项
1.现场现场签证必须准确、及时,一般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指施工现场发生实际签证内容之日起至施工单位正式书面提出申请止,过期不予办理。现场签证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本着对学院、对单位、对领导、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客观公正的处理相关签证问题。
2.施工单位提交的经济签证单必须详细填写经济签证的内容。如工程量、劳动量、运距等应附计算式或草图。
3.要严格按照经济签证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一般情况不办理变更签证不得施工,杜绝先干后补情况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程序
施工单位报付款申请或结算单→监理单位审核→甲方现场工程师签字→工程部长签署意见→总工审核→总工签字报账→副指挥长签字报账→指挥长签字报账。
1.各项工程付款手续由综合部负责办理。
2.在办理付款手续时,责任人要认真核对领导最终签批的付款数额,并逐笔登记该项目的付款时间、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阶段和比例履行手续。
四、材料招标、采购、认质认价程序
施工单位报材料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部分别确认材料规格、型号、各种技术参数→总工审定→材料设备部组织招标、询价、认质认价工作。需要考察时,由材料设备部、工程部、综合部、学院监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教工住宅楼主要材料的考察要有教职工代表参加。
1.材料设备部要加强和工程部、综合部的沟通与协调,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提前安排材料考察、招标、认质认价工作,防止出现工程停工待料现象。
2.工程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前上报材料计划,在接到计划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规格、型号、品牌以及其它技术参数的确认,并送总工审核后交材料设备部实施。
五、合同审签程序
甲方现场代表审签→工程部长、综合部长审签→总工审签→纪检审签、法律顾问→副指挥长审签→指挥长审签。重要条款或双方争议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招投标领导小组汇报。
六、工程结算程序
(一)工程结算资料内容:
1、 招标文件;
2、 投标预算及中标通知书;
3、 施工合同;
4、 全套施工图纸;
5、 变更通知单;
6、 工程结算书;
7、 施工内容确认单;
8、 材料认质认价单;
9、 图纸会审纪要;
10、 经济签证单;
11、 与结算有关的工作联系单;
12、 有关证明材料:工程质量评定证明、文明工地证、四保缴费证明等;
13、 与结算有关的协议、会议纪要等。
(二)报送程序:
以上资料由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审签→建设单位工程部部长审签→建设单位新指部总工、副指挥长验收→建设单位综合部签收。
(三)审核程序:
监理对结算资料和结算书先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建设单位工程部部长对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结算及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结算书上签署意见→总工签署意见→材料设备部对认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结算书上签署意见→总工签署意见→建设单位综合部签收并安排审核,和施工单位核对,意见一致后,经审核人、部长、总工、副指挥长、指挥长确认→出具初审结果。
(四)报送期限:
工程结算资料一般在工程竣工两周后报送,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监理审核一般不超过两周,副指挥长审核一般不超过一周,综合部审核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第四部分 管理制度
一、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1、 工程开工前,新指部副指挥长、总工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2、 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3、 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4、 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5、 工程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6、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7、 工程部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8、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
二、设计变更制度
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将施工图上的问题提前解决,尽量减少施工中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规定执行。
1、 工程设计变更的具体经办人为现场项目负责人(现场工程师或工地代表),具体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联系,并负责分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2、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有文字记载,禁止口头承诺。特殊情况下,如口头承诺,事后必须在7日内补办设计变更通知单。
3、 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费用较大增加,应注明增加部分费用的处理意见。
4、 设计变更一般经由综合部通知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出具符合规范的变更通知单,由工程部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发至相关单位,方可付诸实施。重大变更经报主管院领导审阅后报请院领导审批,批后执行。
5、 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签证均需通报工程例会讨论研究后由工程部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签具原始凭证,监理、审计及新指部工作人员未经签证程序签署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审批权限执行学院有关文件。
6、 所有工程的设计变更由综合部分发到以下单位和人员: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及主管院领导。
7、 各专业工种的设计变更应加强沟通,避免信息不畅造成新的变更和费用增加。
三、合同管理制度
对新指部内所辖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存档。
1、合同的经办、会签程序: 设计、勘察 、监理等项目前期合同,施工总包合同由专业工程师经办、部长审核,请总工复审。相关部门会签,总工审定,律师审核,院领导审批。
2、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经办人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
3、合同的管理责任:(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和会签单送交综合部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妥善保管。(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应认真检查工程是否按合同规定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合同履行情况。(3)工程预决算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有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4)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工程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合同机密。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基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基建档案资料,保证基建档案的真实、安全性,结合我新指部特点,制定本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国家、省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规定,努力做好基建档案归档工作。
2、 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凡属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从立项、设计资料,上级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扩初设计的批复,地质勘探资料,总体规划、土方平衡,室外标高、外水、外电、下水,道路驳岸,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预算,开工报告,测量定位记录,施工合同,工程协议书,图纸会审记录,修改设计资料,设计修改图,竣工图,隐蔽工程图,室内设备安装资料和图纸,竣工结算,招投标工作文件等资料。
3、 档案资料统一由综合部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必须主动将原件资料交资料室存档。资料室所存放的所有资料,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来查阅时,均必须办理手续,随查随还,不得任意携出室外。特殊情况必需借出时,由新指部总工批准,限期交还。若有丢失,除须作出书面检讨外,还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赔偿。
4、 为便于及时使各种应存档的资料归档,凡属设计好的图纸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各项资料整理装订成册由经办人发放。两天内送达到各部门,三天内送达到施工单位。
5、 凡属订购、采购各类书籍资料,由综合部统一办理,所需数量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决定。需借阅使用,或因工作需要长期使用者,统一由综合部编目登记,使用者应及时归还或办理移交手续。若有丢失损坏,视其情节处以赔偿。
6、 对已竣工项目的基建档案资料,副指挥长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各种资料一式三套壹年之内及时归档。
7、 妥善保存好图片、光盘资料,建筑模型。
8、 综合部人员,要认真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项目建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依法管理、文明管理。
2、新指部所属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回扣和其它利益。
3、新指部所属员工与施工单位、供货商在业务往来中,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新指部所属员工不得参加可能对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性高档消费。
5、新指部所属员工不得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
六、工程安全防范制度
为保证我院基建工程保质保量、安全有序地进行,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新校区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在有关工程招标文件中首先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工程部土建工程师,同时是该项目生产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兼任该工程的安全员,对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工程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目标以及预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常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5、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每天进行一次检查,现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每次召开工程例会时,要求施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在建工程安全有序地进行。
6、新指部领导要不定期的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7、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准将残疾人、儿童带到工地玩耍,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喝酒,无故不得脱离工作岗位,不得违章指挥。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七、车辆管理制度
1、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办公车辆由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车辆实行专职司机管理办法。专职司机由指挥部综合部统一聘用或由相关部门协商推荐后报综合部确定。
2、新指部办公用车分为二类:一是指挥部统一用车,主要包括指挥部领导用车、通勤、各部门对外联系用车及规划设计对外用车等,其车辆由指挥部统一管理使用。二是施工现场用车,其车辆由相关部门互相协商直接使用,管理权限在综合部。
3、车辆驾驶员,要严格遵守用车制度,遵守时间,认真填写出车记录。不得私自出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出车返回后必须在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入库存放。若不按指定入库存放而发生被盗或被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一定比例。
4、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于违章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5、所有机动车辆的维修,均由新指部统一指定定点维修厂家,非特殊情况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在定点外车辆修理部修理和购买配件,否则不予报销。需要维修的车辆和购置零件,由驾驶员先申报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6、不得公车私用,初犯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要扣除当月补助,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7、由综合部对车辆的油料费及过桥过路费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8、各驾驶员应及时搞好车辆的清洗及保养工作。
9、所有司机及用车人员要以大局为重,服从新指部用车安排,维护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的利益和形象。
八、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劳动纪律,掌握每个职工的出勤及加班情况,现将考勤制度做规定如下:
1、由各部门对所属员工进行考勤。
2、实行每周一报表,各部门每周一 10 : 00 以前将上周考勤表报综合部,考勤表要经过总工审核签字,若有特殊情况要作注明 , 凡涉及晚上加班或值班的情况,要经过副总指挥审核签字。
3、各部要严肃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各部门领导要严格把关。
九、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新校区基建管理,完善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监督机制,保证我校基建所需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陕西省教育厅“陕教监(2011)2号”文件精神,在学院《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制定以下制度:
1、认质认价材料的范围
对现行定额规定有差价的材料、设备和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给出的暂定价或暂套用的材料、设备和变更中出现的新材料、新设备均须认价。具体范围如下:
(1)土建工程:钢材、木材、水泥、玻璃、沥青、油毡(卷材)、防水、防潮等其他材料。
(2)安装工程:
①水暖通材料:各种管材、型钢、水暖材料、小型设备、水泵、风机、风管、阀门、开关、洁具、暖气片、保温材料等。
②电气材料:电缆、光缆、电线、电缆桥架、灯具、配电箱、开关、插座、电扇、电表、弱电元器件及设备,各种线管等。
③消防材料: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及元器件、防火门帘、监管设施以及各种型、管材等。
(3)装饰材料:
地砖、墙面砖、石材、真石漆、涂料、吊顶、隔断、铝(型)合金及其他新型装饰材料。
上述材料批次按照学院规定处理。
2、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1)材料、设备招投标领导小组
组长:新指部副指挥长 副组长:总工、材料设备部部长
成员:纪检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后勤处负责人、综合部部长、工程部部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范围:
①听取、审议材料、设备部的考察报告,确定入围供货商;
②审定相关材料、设备的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③召开标前例会,确定开标人员组成及开标程序;
④研究并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以上问题研究后向院领导汇报。
(2)材料、设备招标小组
材料、设备招标小组人员由材料、设备部根据招标材料的类别,在材料、设备招投标领导小组人员基础上,吸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材料、设备招标小组的职责范围:
依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方法,通过认真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格。
(3)材料、设备考察及询价谈判小组
材料、设备考察及询价谈判小组由材料设备部、工程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材料、设备考察小组职责范围:
①对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产品业绩、生产条件、生产供货能力、经营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②考察结束后,依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结论。
材料、设备询价谈判小组职责范围:
根据市场情况,“货比三家”、集体研究、谈判压价、“择优选定”供货商,做到“质量保证、服务可靠、价格合理”。
3、本办法规定范围的认质认价材料、设备采购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及设计要求填写材料、设备采购申请表(材料、设备采购申请表)
(2)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拟采购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种、数量、技术参数进行审核。
(3)工程部依据图纸复核。
(4)由材料设备部牵头负责发布材料、设备招标信息公告,组织报名,并会同监督部门、施工单位对报名的供货商进行资格预审。
(5)由材料设备部牵头,监督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与,对资格预审合格的供货商进行考察(此项工作可以提前进行,并建立常用材料、设备采购“资源信息库”),并形成考察报告材料、设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查。
(6)由材料设备部牵头,施工单位参与,起草相关材料、设备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与考察小组对供货商考察同时进行),并报材料、设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查。
(7)材料、设备招标工作由材料设备部牵头召集。材料、设备招标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材料设备部吸纳或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对拟定采购材料、设备组织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方式(详见明细表)选定供货商。
(8)对招标(或询标竞价)的结果,要形成材料、设备认质认价会议纪要,全体参加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并分别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表格形式附后(招标采购活动备案表;材料设备采购认质认价审定表(用于公开、邀请招标选定供货商形式);询价谈判采购活动备案表(用于询标竞价形式);认质认价通知单)。
(9)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进行质量、数量验收或抽样检查(包括应有的材料、设备质量资料),并对此验收的建筑材料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10)材料、设备明细表未列的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购,建设单位认质不认价。
4、材料、设备认质认价的相关工作
(1)材料设备部应建立“采购资源信息库”。做好材料、设备采购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有关资源信息、价格信息、市场信息、政策信息、新技术、新材料信息,以便研究、制定合理的采购策略及方案。
“采购资源信息库”不但应准确反映供货商的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特点、价格状况等动态情况外,而且还应在“采购资源库”中的同种类材料至少有三家以上资质较高、信誉良好的潜在供货商,实行滚动优选、动态管理。
(2)前述材料、设备在认质认价后均由施工单位采购。
凡涉及前述材料、设备以外的较大型设备由建设单位订货,按规定时间运至施工现场或现场仓库。采购、订货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必要调整。
(3)对木材、水泥、电缆、电线、灯具以及各种水暖件、阀门、洁具等质量及价格升降幅度较小的材料宜采用全部工程用料一次认质认价到位,由施工单位包干采购、管理。
对钢材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材料,采取随行就市,定期进行认质认价。
一些批次较小或批次虽稍大(不超30万元),但质量、价格较稳定,且相对市场透明度高的材料由材料设备部对材料质量提出明确的认定要求。对材料认价提出确凿的依据,由施工单位采购。
(4)对消防、监控、弱电、变配电等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在组织考察和招标之前应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论证,或采取相应办法。
(5)按照动态管理和对质量、价格浮动较大的材料、设备做到及时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应提前进行。给采购、供货、验收、复试、加工等环节留有一定余地,防止因材料、设备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5、加强认质认价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凡因工作失当、失职、渎职对学院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对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等不正当做法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以上各类责任人员触犯相关法律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表一
材料、设备采购申请表
2011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申请单位 | |
材料 设备 采购 申请 内容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数 量 | 单 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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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认质认价形式 | (1)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2) 施标竞价 ( ) |
项目负责人 | | 施工 单位 主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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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在拟采用认质认价形式的( )打√
2、申请内容栏不够填写时,可附另表。
表二
招标采购活动备案表
编号:
项目名称 | | 业务主管部门 | |
招标 方式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考 察 情 况 报 告 | |
考察人员签名 | |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最终可比 报价 | 考察情况排 序或得分 | 评标情况 得分 | 评标最终 排名 |
参加投标单位情况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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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情 况报告 | |
评标人 意 见 | 参与身份 | 签名及日期 | 对招标结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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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文件目录 | | |
招标监察报告 | |
备 注 | |
表三
材料、设备招标认质认价审定表
审定编号
工程名称 | | 建设管理部门 |
施工单位 | |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最终认价 | 供货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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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设备 招标的结论 意见 | | 施工单位 意见 | |
参与人员 签名 | | | |
业务主管意见及签名 年 月 日 | 审定意见及签名 年 月 日 |
监督部门意见及签名 年 月 日 | 业务主管部门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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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材料、设备栏不够填写时,可附另表。
表四
询价谈判采购活动备案表
编号:
项目名称 | | 业务主管部门 | |
供应商名称 | 产品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初次报价 | 最终报价 | 质量性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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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价 谈 判 情 况 报 告 | |
谈 判 人 员 签 名 | 参与身份 | 签名及日期 | 个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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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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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材料、设备栏不够填写时,可附另表。
表五
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通知单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 | 建设管理部门 |
施工单位 | | |
认 定 情 况 及 意 见 |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单位 | 认定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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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员意见 | 相关人员 签字 | |
业务主管意见及签名 | |
监察部门意见及签名 | |
备 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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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外聘人员管理,规范和完善新指部规章制度,保证新指部工作正常开展,依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学院相关规定,结合新指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部门工作守则、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
2、 诚信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3、具有与本单位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工作要求
1、服从招聘方及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
2、对本岗位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要尽职尽责、迅速地完成,不拖延积压。
3、注意个人道德修养,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4、不在外兼职,不收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及馈赠物。
5、负责新指部安排的工程管理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相关配合工作。
6、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须部长批准,一天到三天,须经总工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副指挥长审批,并按请假天数扣相应日工资。
7、工作时间严禁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严禁工作时间酗酒。
三、外聘人员的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者。
2、一个月迟到、早退五次,旷工两次的。
3、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4、品行不端、挑拨事非、影响团结、打架斗殴、酗酒者。
5、违法、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者。
6、不服从领导,专职人员在外兼职者。
7、收受施工单位礼品或礼金、私自参加施工单位宴请或娱乐活动者。
8、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损害甲方利益者。
9、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者。
10、合同期满或工程结束不再需要聘用的。
四、外聘人员考勤考核制度
经招聘和核准,新指部在综合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外聘工作人员若干,为了加强外聘人员管理,规范和完善新指部规章制度,保证新指部工作正常开展,对外聘人员特明确以下考勤及考核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各外聘人员依据受聘时约定,全日制外聘人员每周实行六天工作制,非全日制外聘人员每周不少于两天工作制
2、外聘人员必须和正式人员一样每天上班签到,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扣当天双倍日工资
3、有事离岗在半天和半天以上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须部长批准,两天到三天,须经总工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副指挥长审批,并按请假天数扣相应日工资。
(二)考核制度
所有的外聘人员均实行定期考核制度,有试用期的外聘人员,在试用期满即行考核;无试用期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半年考核一次。对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否则予以辞退。考核内容包括
1、是否胜任本职工作
2、是否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3、是否有一个月迟到、早退五次,旷工两次 。
4、是否不履行岗位职责 。
5、有无品行不端、挑拨事非、影响团结、打架斗殴、酗酒等。
6、有无违法、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
7、是否有不服从领导,专职人员在外兼职。
8、是否收受施工单位礼品或礼金、私自参加施工单位宴请或娱乐活动。
9、是否有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损害甲方利益者。
对以上考核内容,违反任何一项者,均视为不合格。
陕铁院新指部
201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