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新校区建设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新校区建设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在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新校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标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落实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组织实施新校区建设的招标工作;
二、领导项目招标小组开展工作,研究决定招标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宜;
三、确定项目建设招标工作组织方式、招标方式,审定招标活动操作规程及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四、负责审查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新校区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招标文件确定的建设项目的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招标有关的取费标准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五、根据新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决定招标代理机构;
六、审定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等内容,确定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格及原则要求;
七、确定项目招标小组人员组成,确定项目考察小组人员组成,审定考察报告,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八、根据项目招标小组的意见,审定合格的中标人,确定项目谈判小组人员组成,起草合同(协议);
九、负责做好招标工作的保密工作;
十、参加新校区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